《寻衅滋事 vs 扰乱公共秩序:你分得清吗?》
最近刷到一条热搜:某网红在地铁上大声播放音乐、拒绝让座,还对乘客出言不逊,最终被警方以“寻衅滋事”行政拘留。评论区吵翻了——有人觉得“就骂了几句,不至于吧?”也有人说:“这不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吗?怎么变成寻衅滋事了?”
别急,今天我们就用真实案例+通俗语言,帮你把这两个“高频率词”彻底理清楚!
Q1:什么是“扰乱公共秩序”?它和“寻衅滋事”有啥区别?
先说结论:两者都违法,但“寻衅滋事”更重、更主观,是“故意挑衅、制造混乱”的升级版。
举个例子:
👉 案例一(扰乱公共秩序):小李在公交站台排队时,因插队问题和他人发生口角,推搡了几下,导致现场短暂拥堵。警察来了,批评教育后放人——这是典型的“扰乱公共秩序”,情节轻微,未造成严重后果。
👉 案例二(寻衅滋事):小王在商场里无故殴打路人,还拍视频发抖音配文:“我就是要吓唬你们!”结果引发恐慌,多人报警。警方直接立案调查,最终以“寻衅滋事罪”刑拘——这就是典型“为寻求刺激、逞强耍横”,主观恶意明显。
Q2:普通人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踩线了?
记住三个关键词:
✅ 是否“无事生非”?比如没理由地骂人、闹事;
✅ 是否“起哄闹事”?比如故意制造人群骚动、煽动情绪;
✅ 是否“多次实施”?哪怕单次行为轻微,若曾被警告仍屡教不改,也可能升级为寻衅滋事。
就像那位地铁网红,他不是“一时冲动”,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——不仅不听劝,还嘲讽民警,这种“挑衅执法权威”的行为,已经超出普通“扰民”范畴,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。
Q3: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更关注这个区别?
因为短视频时代,很多“流量行为”披着“表达自由”的外衣,实则踩线。你以为只是“发个牢骚”,可能已被认定为“寻衅滋事”——轻则罚款拘留,重则入刑。
📌 小贴士: 别拿“我就是想热闹一下”当借口,法律保护的是合理表达,不是胡作非为。公共空间不是你的“个人秀场”,理性发言,才是真自由。
所以,下次看到别人“闹事”别只喊“好笑”,多一分法律意识,少一分侥幸心理。转发给身边爱发脾气的朋友,让他们也分得清——到底是在维权,还是在犯法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