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不立遗嘱,房子归谁?——这是很多家庭都绕不开的问题。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,聊聊“无遗嘱”下的房产归属,帮你避开法律陷阱。
小雅是个90后姑娘,去年父亲突发脑梗去世,母亲还在住院。家里有一套老城区的房子,是父母结婚时买的,登记在父亲名下。她和弟弟想继承这套房,但邻居却说:“没遗嘱?那房子得按法定继承来,你们姐弟俩只能分一半!”小雅懵了:这不是我们家的吗?为什么还要分?
其实,这就是典型的“无遗嘱继承”场景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,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房产属于“法定继承”。如果父母健在,房子自然归他们;一旦一方去世,另一方是第一顺位继承人,可以继续住着,但房子产权要重新分配。
举个例子:父亲去世,母亲健在,房子暂时由母亲持有,但母亲过世后,房子就变成“遗产”,由子女(包括小雅和弟弟)平分。也就是说,哪怕房子一直住着,法律上也得“分家”。小雅后来咨询律师才知道,这叫“共有财产”,不是谁说了算。
更复杂的是,如果父母都没了,房子又没人签字、没公证,亲戚可能跳出来争产。比如小雅曾听母亲提过一句:“我大哥当年帮我们买了这房子,他是不是也有份?”——结果真有风险!因为如果没有遗嘱,法律只认“直系血亲”,但若有人能证明出资或贡献,也可能主张份额。
所以,别以为“房子是我爸妈买的,我就理所当然继承”——这在法律上,只是“可能”,不是“一定”。尤其是现在城市房价高,一套房动辄几百万,不立遗嘱,真可能引发家庭矛盾,甚至打官司。
建议怎么做?赶紧和父母沟通,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。最好找专业律师,写清楚房子归属、是否赠予某一方、是否有特殊安排(比如照顾老人、孩子优先)。哪怕只是简单一句话:“我死后,这套房由女儿小雅一人继承”,也能避免未来纠纷。
别等父母走了才后悔。早立遗嘱,不是不孝,而是爱得更清醒。你愿意为家人留一份安心,而不是一场闹剧。

